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长杰里·布朗28日签署一项法案,加大消费者对个人数据的处置权,堪称全美各州最严网络隐私保护法规。加州“硅谷”一些信息技术企业反对这项法案。
这项《2018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》属于加州民法新的组成部分,26日在加州议会两院通过,28日由布朗签署,定于2020年1月1日生效。
依据法案,如果企业掌握达到或超过5万名消费者的数据,消费者有权知道企业收集哪些个人数据、收集数据的目的、哪一类第三方获得这些数据;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删除这些数据,或是拒绝企业把自己的数据出售给第三方;企业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折扣,以换取他们对企业出售这些数据的许可。
美联社分析,这项法案与5月25日在欧洲联盟各成员国生效的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内容和目的类似。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网站认为,欧盟新规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一部数据隐私保护法,加州法案则是全美最严。
众多企业或行业组织第一时间表达对法案的质疑。谷歌高级副总裁斯里达尔·拉马斯瓦米26日说,法案的一些条款“难以理解”,需要周到考量,才能平衡用户隐私和合法商业需求。代表脸书、亚马逊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公共政策游说团体“互联网联盟”、加州商会、全国零售商联合会、全国广告商协会等表示反对。
共和党籍州众议员杰伊·奥博诺尔特说,何种数据泄露情形下公民可以起诉商家,法案规定得过于宽泛。
人工智能技术网 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。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等问题,烦请30天内提供版权疑问、身份证明、版权证明、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1851688011@qq.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。!:首页 > 新闻 »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法保护消费者数据隐私